索引号 | 113325000026452082/2024-00083 | 文号 | |
组配分类 | 政策解读 | 发布机构 | 丽水市民政局 |
成文日期 | 2024-01-09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一、制定背景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村(社区)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,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与水平,根据《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我局制定印发《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〈丽水市村(社区)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和补贴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。
二、政策依据
主要依据有: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》《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丽政发〔2019〕43号)等政策规定。
三、主要内容
该文件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。
在正文部分,对村(社区)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工作体系的组成要素作了明确,包括评估对象、评估内容、评估标准、评估时间、评估程序、星级补贴、资金拨付及终止评定情形等八方面内容。评估结果采用星级制,按得分值共分为五个等级,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。星级评定结果与星级补贴标准相挂钩。
附件部分为村(社区)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表,由评估项目、评估内容、分值、评估标准、评估方式等五部分内容组成,本评估表常规分值100分,加分项5分,总分105分。
四、关键词解释
村(社区)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指设置在村居(社区),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健康保健、文体娱乐、精神慰藉等基础性服务的专用场所或服务机构。
五、《工作指引》施行时间
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,本《工作指引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。
六、新旧政策差异解读
新政策删除“星级评定必备条件”,将相关要求融入细化评估指标,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设置。
七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及联系方式
解读机关:丽水市民政局。
解 读 人:陈豪杰;联系方式:丽水市花园路1号;联系电话:0578-2090990。